金轮镇推广和加强自治规范建设

2014-11-05 11:33:55来源:德阳日报编辑:张佳

    广汉市金轮镇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结合本镇实际,大力推广和加强自治规范建设。

    自治规范是机关、团体或村(居)民内部拟定的共同遵守的章程,是参与制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是现代自律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也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保证自治规范得到落实,金轮镇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依法制定自治规范。在制定完善各类自治规范时,坚持以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使自治规范的制定法治化、规范化,重点规范法律不予调整或调整不到的行为。制定的自治规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自治规范的制定、修改,做到制定、公布、实施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规范。二是抓住社会关注重点。单位、村(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以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紧抓住热点问题,突出自治规范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易记、易懂、易行”。三是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镇、单位、村(居)把自治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作为发扬基层民主、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抓手,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保证自治规范实效。对模范遵守自治规范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纠正;提高违约处罚的透明度;增强自律意识,积极支持参与自治规范,自觉承担起严格遵守自治规范的义务;坚持有约必依、一视同仁,切实维护好自治规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自治规范的实施效力。(陈义云)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