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董雯琪 德阳频道 古蓉媛)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刘相君法官走进德阳市沱江路小学,为六年级学生开展《守护青春对霸凌说“不”对文身说“不”》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现场。 旌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课堂围绕防范校园霸凌、抵制未成年人文身两大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送上法治“营养餐”。刘相君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讲解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科普肢体、语言、社交、网络四类霸凌表现,破除“只有动手才是霸凌”的认知误区。她告诉同学们,遭遇霸凌要牢记“不慌、说出来、留证据”,敢于说“不”,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作为旁观者,拒绝围观起哄,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告,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同时警示,实施校园欺凌,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纪律责任乃至法律后果。
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刘相君法官解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属于违法行为。剖析文身带来的身体损伤、疾病感染风险,讲解洗文身痛苦大、费用高、易留疤的现实困境,说明文身会对参军、考公、就业等人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引导同学们摒弃“文身等于酷”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审美观。若遇到他人引诱自己文身,要坚决拒绝,并及时告知师长。
“面对霸凌不沉默、不参与、不害怕;面对文身不冲动、不跟风、不侥幸。”活动现场,刘相君法官
寄语同学们,法律是保护自身的有力武器,遇到困惑要勇敢求助。
下一步,旌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聚焦青少年成长中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