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杨玉昆 德阳频道 古蓉媛)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把一件非法狩猎案的公开听证会直接开到了村民家门口。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双东镇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围坐在一起,这场接地气的“坝坝会”,既是公开听证的办案现场,也是一堂送到群众身边的田间法治课。
活动现场。 旌阳区检察院供图
2025年,巩某某等三人使用猎狗、热成像设备等禁用工具,多次前往德阳市旌阳区、罗江区、中江县及绵阳等地猎捕野鸡、野兔等陆生野生动物。同年10月,在禁猎期进入禁猎区狩猎,案发后侦查机关在林某家中查获多只属于“三有”保护名录的野生蒙古兔尸体。
经审查,三人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后续经检察官释法说理,三人均认识到自身行为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损害,主动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自愿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综合全案事实及三人自首、认罪悔罪、主动修复生态等情节,检察机关拟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法组织本次公开听证。
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出示证据、阐明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的考量。三名当事人当场深刻反省,依次向在场人员公开致歉、现身说法,坦言此前因法律意识淡薄,误以为上山猎捕野兔不算大事,如今才清楚相关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承诺将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奉劝周边群众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听证员经闭门评议后现场反馈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具备合理性,该评议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重要参考。
此次下沉村社开听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旌阳区检察院探索“公开听证+法治宣传”模式的一次基层实践,旨在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听证结束后,旌阳区检察院还联合林业部门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解读禁猎管理要求,不少在场村社干部表示,这样直观易懂的普法,回去之后会第一时间传递给辖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