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董雯琪 德阳频道 古蓉媛)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踪迹,立即拨打“执行110”专线报送线索。接到调度指令,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执行110”中队立即驱车赶往蒲江县开展异地执行。
干警抵达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出示证件,并要求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陈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陈某父亲到场后更是情绪激动、无理纠缠,甚至拨打报警电话企图拖延执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威慑下,其家属深思后表示可立即筹款履行法律义务。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经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陈某父亲当场支付案款20万元,承诺剩余款项月底付清,并对余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执行110”奔赴200余公里圆满执行完毕本案,申请人深受感动,于近日到旌阳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谢意。本次异地执行警务保障任务,检验了“执行110”中队快速响应、长途机动、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干警坚持情理相融,规范执法坚守底线、温情疏导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展现司法警察履职担当、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本案中,陈某试图通过异地躲藏逃避执行,最终在法院“查人找物+强制威慑”组合拳下履行相应义务。法官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与其东躲西藏,不如主动履行义务,做诚实守信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