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董雯琪 德阳频道 古蓉媛)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指引,通过多轮柔性协调,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逐步兑现为“真金白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前,申请执行人丰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旌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李某某应赔偿丰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6万元。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某未按期足额履行,丰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该案件首次进入执行程序,经网络查控与线下实地走访查明,李某某家中多名亲属为低保对象,全家仅依靠其零散务工维持生计,月收入有限,名下无房产、存款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该案赔偿兑现一度陷入停滞。
2024年,旌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历年终本案件逐一复盘核查。干警在本案复核过程中获悉,原申请执行人丰某某已于2023年离世,案件权益兑现再度受阻。
为不让胜诉权益“随人搁置”,法院依职权核查法定继承人信息,主动对接家属,释明执行主体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引导当事人完善签署关系证明、继承材料,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案件执行。
重启执行后,法院再次全面排查财产线索,结合李某某收入不稳定、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初步达成分期履行方案,案件暂时中止执行。
2025年4月,继承人向法院提交再次恢复执行申请,执行团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查清被执行人账户情况后,未直接冻结其所有账户,而是对其日常薪资往来频繁的银行账户采取限额冻结措施,同步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
账户被冻结后,李某某主动联系法院说明近况,执行法官抓住契机,一方面向其逐条释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实际诉求,核实其务工收入及家属照料等家庭刚性开支情况。
随后,法官引导全体继承人参与执行程序,通过“背对背分头沟通+面对面集中协商”的模式开展调解,逐步消解继承人对全额快速兑付的过高期待,同时引导李某某拿出可落地的履行方案。
经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自2025年起,每年在约定时限前将8000元赔偿款转入法院指定案款账户,直至4.6万元全额履行完毕。目前首期案款已按约定到账,和解方案正在正常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