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法治教育活动。黄许职业中专学校的100余名同学作为“旁听生”,现场观摩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近距离感受了法治的威严与温度。

庭审现场。图据旌阳区人民法院
此次庭审围绕一起因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展开。被告人王某在德阳市一KTV内与被害人付某发生冲突,导致付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不仅详细阐述了案件经过,还化身“法律导师”,向同学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强调了冲动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底线的重要性。
庭审前,法官还介绍了“同阶审判”项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旨在通过让学生参与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转变传统说教式的法治教育方式,让学生亲身体验法治的力量。同学们在观摩庭审后,积极参与互动问答,就定罪、量刑情节等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承办法官一一解答,并结合生活中的案例以案释法,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将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律,不触碰红线。
通过“同阶审判”项目,旌阳区人民法院成功地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下一步,该项目将继续探索更多创新形式,让法治教育更加生动有趣,深入人心。(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