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例阴阳合同案,被告人阳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阴阳合同”方式套取合同溢价款,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阳某某在甲公司担任生产设备及原材料采购职务。他凭借多年的从业经验和与供应商的熟悉关系,预先与供应商串通,将采购合同的价款设定为高于市场正常价格。待甲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款项后,阳某某便向供应商索要因溢价所产生的款项,共计侵占了甲公司400余万元的财产。
在侦查期间,阳某某不仅未主动认罪悔罪,反而企图通过串供、伪造借款、伪造采购合同、虚假发货等手段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惩罚。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这些伎俩最终都被一一揭穿。
法院审理认为,阳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应商共谋,侵吞了公司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他的职务行为与侵吞差额价款的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严重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经过综合考量阳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的判决,同时要求阳某某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此案的审结,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向广大职场人士发出了警示:职务侵占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企业应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员工应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共同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