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大跳水”,旌阳法院判装饰公司赔偿巨款

2025-05-15 17:07: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游飞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适用新公司法违法减资规则的案件,不仅揭示了企业减资背后的法律风险,更为债权人权益保护敲响了警钟。

被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是一家注册资本高达500万元的企业,股东廖某某、杨某及案外人李某均认缴出资,承诺在2062年履行出资义务。然而,好景不常,2024年初,该公司突然将注册资本锐减至5万元,这一举动引起了债权人的高度警觉。

原告某经营部,作为被告公司的瓷砖供应商,自2024年5月至7月间,陆续向被告公司供应了价值68488元的瓷砖。然而,当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货款时,却遭到了“资金紧张”的搪塞。无奈之下,原告只得将被告公司及其股东廖某某、杨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被告公司及其股东均未到庭应诉,选择缺席审理。这一举动无疑加剧了案件的悬念和复杂性。然而,旌阳区人民法院并未因此退缩,而是依据原告提供的充分证据,依法认定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并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减资行为。

经过审理,法院发现被告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并未履行法定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导致债权人无法及时得知并行使相应权利。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新公司法关于违法减资的规定,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最终,旌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决:判令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被告廖某某、杨某作为股东,因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需在原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企业减资并非儿戏,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提醒广大债权人,应时刻关注企业动态,尤其是注册资本的变化,以便及时主张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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