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古蓉媛)“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为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近日,德阳市安办印发了《德阳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要按照分级分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德阳市安办每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各区(市、县)安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功能区每年开展警示教育不得少于两次;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
《办法》要求,各级安办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事故现场会、宣讲会、分析会、现身说法等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发生事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安办应将事故警示教育会有关情况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报告和通报。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地方, 要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专项警示教育通常包括观看事故复盘警示教育片、介绍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通报责任认定处理、总结事故教训、组织表态发言、提出预防整改措施等内容。涉事企业要利用职工大会、安全生产例会等形式,分层级分类别全覆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属地可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项警示教育。
此外,《办法》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纳入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重要内容, 举一反三, 对照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办法》还要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强化学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当好安全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