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德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经开区分局局长李玉龙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枫桥式”司法所检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创建申报司法所的外观标牌标识、内部制度流程、业务用房功能分区、办公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情况,严格对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围绕“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服务大局”四大标准及特色亮点工作检查了资料台账,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汇报。同时,实地察看当地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相关建设情况,全面了解创建所辖区内相关站点的运行情况。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各司法所的创建工作,认为创建司法所规范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基础保障有效改善、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矫正帮教等重点工作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同时,也指出针对失分项需要尽快查缺补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李玉龙要求,要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司法所的基础建设,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主阵地;进一步强化示范作用,抓好已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示范点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创建活动稳中有序,进一步推动和夯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挖掘司法所特色亮点,按照“一所一特色、一所一亮点”的思路,充分挖掘本地文化和区域特色,突出风貌形象、服务方式、职能优势,加快推进司法所特色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坚持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聚力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把司法所建成人民群众找得到、信得过、离不开的最基层政法组织。(德阳市司法局提供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