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受邀走进回龙小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随着德阳市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政策正式落地,校园欺凌问题再次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根据这一新政策,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将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这意味着一旦学生被认定为校园欺凌者,他们将失去进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机会。
针对这一新政策,法治副校长以“预防校园欺凌,做阳光好少年”为题,为回龙小学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讲座。他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让同学们明白哪些行为属于欺凌行为;同时,他还传授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告诉同学们在遭遇欺凌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最后,他强调了校园欺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让他们对校园欺凌有了全新且更深刻的认识。他们明白了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也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和寻求帮助。
罗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普法宣传职能,不断丰富法治宣讲内容,创新法治宣讲形式。将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量身定制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治讲座和活动,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