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起纷争 旌阳区法院现场调解化矛盾

2025-04-02 10:39: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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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这种审判方式真是太贴心了,方便了我们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难题!”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采用“进村庭审+现场普法”的全新模式,将法庭搬到争议发生地,成功调解了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

庭审现场。图据旌阳区人民法院

这起纠纷的根源追溯至2020年,村民余某承租了村集体厂房,投身塑料加工行业,约定年租金8万元。然而,自2023年起,余某因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开始拖欠租金。村委会多次催缴无果,最终于2025年2月将余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欠租及违约金。

旌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居住在偏远地区,为减轻诉累,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纠纷现场。承办法官陶星不仅邀请了村民代表、乡镇干部旁听,还在庭审前亲自实地勘察厂房现状,调取历年租金支付凭证,全面查明案情。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而有序。原告村委会代表首先陈述诉讼请求,指出余某长期拖欠租金,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欠租及违约金。被告余某则辩称,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并非故意违约。

陶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后,开始释法明理:“合同,如同双方共同铸就的契约之锁,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恪守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今,余某确遇经营难关,但这并非违反合同的正当理由。村委会也应体恤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随后,陶法官联合司法所、乡贤代表展开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共赢之道。经过一番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合同继续履行,村委会减免部分欠租并限期完成电路改造,余某则分期支付剩余租金。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并未立即离去,而是趁热打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他们向旁听群众发放了50余份《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并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大家要牢记,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的坚固盾牌。签订合同时,务必认真阅读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法庭干警一边发放手册,一边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此次巡回审判,既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加强法院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纽带。旌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聚焦“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的总目标,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通过切实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