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钢材公司与生态环境局之间的行政处罚案件,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庭审”称号。
庭审现场。图据旌阳区人民法院
据悉,该案中,某钢材公司租用场地及设备进行生产,但实际产品及产能与原先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存在显著差异,且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通过验收投入生产。某生态环境局据此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不服处罚决定的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随后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审判团队严格依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庭审节奏把握得当。在经过细致的事实梳理、证据认定以及充分的辩论后,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宣判。此次庭审不仅得到了当庭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也吸引了近200名环保部门、其他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及企业代表旁听,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和教育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旌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在全省法院“双十佳”评选中斩获殊荣。此前,该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林小萍制作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就已荣获“十佳裁判文书”称号。这些荣誉的背后,是旌阳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量、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等方面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旌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此次获评“双十佳”为契机,继续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把执法办案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该院还将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提高庭审质量来带动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努力培养具备“三高六质”素质的法官队伍,以更加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