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罗江法院创新机制,成功调解未成年人购物买卖纠纷

2024-05-17 16:03: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侯冲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德阳市罗江区法院借助“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巧妙化解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在购买商品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充分展现了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的创新与实践。

据悉,该案涉及一辆摩托车的买卖交易。原告尹某将摩托车出售给当时未成年的蒋某,双方商定了分期付款方式,并签订了还款协议。然而,在还款期限内,蒋某未能按时支付全部款项,引发了一场纠纷。尹某随后将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决这一买卖合同纠纷。

罗江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依法征求原告意见,探索更为和谐、高效的解决方式。在得到原告的同意后,法院迅速将案件推送至入驻法院的第三方机构——德阳诚信公证处进行诉前调解。这一创新举措旨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诉前就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了一关键问题:在双方达成买卖协议时,蒋某尚未成年,其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面对这一复杂情况,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蒋某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了深入剖析。由于无法确定蒋某是否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为关键。

为妥善处理此案,调解员在多次联系蒋某未果后,主动出击,前往蒋某所在地的村委会了解情况。通过与村委会及蒋某父亲的深入沟通,调解员成功释法析理,让蒋某的父亲认识到及时处理纠纷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蒋某的父亲同意支付剩余的购车款项,原告尹某也选择撤诉,双方达成和解。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罗江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的创新实践成果,也彰显了法院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保护。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调解、主动联系当事人并深入沟通等方式,法院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诉讼成本并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该案例也为类似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处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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