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男子虚构借款套取公积金获刑三个月 罚款5000元

2023-09-01 16:54: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侯冲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8月29日,由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例虚假诉讼案在旌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9月,被告人邓某某为套取个人公积金存款,与朋友郭某串通虚构自己向郭某借款6万元未归还的事实,并伪造相应的借条,后由郭某到法院起诉要求邓某某归还虚假的借款,骗取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支持郭某虚构的还款诉求。郭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提供了邓某某公积金的财产线索,郭某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款后向邓某某回款。邓某某和郭某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同时对司法资源造成了浪费。

旌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开展非法套取公积金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后,及时与刑事检察部门会商,认真研判了案件中的疑难点,后将犯罪线索移送至旌阳区公安分局。旌阳区检察院坚持一体化履职,通过民事、刑事检察部门充分沟通、多方调查核实、共同提前介入案件等,进一步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关键节点、证据收集等问题,精准指控犯罪,也为类案办理提供了有力的经验支撑。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及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角度发表意见,依法有力指控犯罪。被告人邓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悔罪。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严肃紧凑、简洁流畅。旌阳区法院采纳了旌阳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依法判处邓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虚假诉讼是诚信缺失在诉讼领域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助推了社会失信与道德滑坡,社会危害性极大。我国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诚信诉讼底线,共同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氛围,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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