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精神病人抚养费案

2023-02-28 17:08:2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侯冲

四川在线消息(李燕 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精神病人抚养费案件。减轻了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所在家庭的经济压力,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度。

原告李某今年30余岁,其父母在2013年已经离婚,父母离婚后李某一直随父亲生活。2019年8月,李某被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李父虽然一直陪伴李某积极治疗,但多年来病情没有得到根治,后续的治疗费用也将持续发生。随着年岁增长,李父逐渐无法支撑李某患病带来的经济重担,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母亲尹某承担部分生活费及医疗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特殊,主动进行调查走访,对李某的病情、治疗情况、生活状态以及收入来源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联络被告尹某,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之初,双方分歧很大,李某治病的前期花费巨大,被告作为母亲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被告现已年满55周岁,重新组建了家庭,生活另有负担,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满足李某的需求,故调解工作迟迟无法推进。承办法官认真分析纠纷症结所在,以李某今后的生活保障作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矛盾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尹某同意向原告李某支付截止2022年10月的生活费、医疗费10000元,并承诺从2023年5月起,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生活费直至其病愈为止。此外,李某因病产生的后续医疗费愿与李父各承担50%。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李某虽然已经30多岁,但因其患有精神疾病,在法律上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为保障该类人群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要求其父母仍然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