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庭“搬”进村委会 罗江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案

2022-09-28 18:10: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把审判庭“搬”进了村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刘某(男)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7年陈某曾向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某离婚,后因小孩尚小撤回起诉。2021年1月陈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后经法院审理,判决不准陈某、刘某离婚。2022年8月,陈某再次起诉,坚决要求与刘某离婚。

收到陈某起诉状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根据罗江区委政法委和罗江区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工作方案》的规定,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至陈某与刘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该村调解人员多次做双方工作,但未果。

案件转正式立案后,办案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但刘某拒绝接听法院电话,也拒收法院传票。离婚案件若缺席审理,则无法真实了解当事人意愿,也不利于厘清案件事实。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情况后,主动联系到该村调解员,决定到双方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一行首先来到刘某家中,与刘某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原、被告真实情况和被告刘某内心想法。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说理、调解疏导,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在该村村会会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并实现案结事了。

罗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上门开庭对于法官来说只是换个场所,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则解决了一大难题。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为群众带去更多司法温暖。(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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