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苦于“人死债消” 法官历时4年为其追回欠款

2022-09-15 17:54: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 “感谢罗虎多年的努力和不放弃,终于为我追回了欠款,让我这个残疾人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我也能安心看病、养老了!”9月13日,78岁的赵大爷在弟弟的搀扶下,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法官罗虎的手中。这面锦旗背后,是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

​2011年,李某某陆续向赵大爷借钱24万元,并承诺三至五年就能还清。2013年11月,李某某归还了其中的12万欠款。时间一点点过去,剩下的12万欠款却迟迟未还,赵大爷多次联系李某某,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

几年后,李某某彻底失联。雪上加霜的是,赵大爷因病患上眼疾,导致失明。“我看不见东西了,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要说出门找人了。”七旬老人的追债路变得更加坎坷。

2018年,赵大爷将李某某诉至旌阳区法院。旌阳区法院判决:李某某归还借款本金12万元,并支付利息。2019年3月,赵大爷到旌阳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李某某欠款案。“我眼睛看不见了,每个月就靠着退休工资生活,还要支付护理费,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听闻老人的遭遇后,该案的承办法官罗虎决心为老人追回欠款。罗虎立即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传统调查,对李某某的个人信息、财产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但情况并不乐观,被执行人李某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人完全处于失联状态。

面对这种情况,罗虎并未放弃,在详细分析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个人信息后,找到了李某某的户籍所在地成都市龙泉驿区,并立即赶赴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调查得知,李某某已于2021年3月去世,原居住地也于2007年拆迁。

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回到法院后,罗虎再次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

“老百姓都有一个误解,就是‘人死债消’。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也是遗产的一部分,是可以被继承的。假如债权人死亡,订立遗嘱,那么债权就为遗嘱指定人拥有。如果没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罗虎分析,“我们下一步,就找这个李某某的遗产继承人,用李某某的遗产归还赵大爷的钱。”

案件有了新线索,罗虎又忙了起来。通过多次走访、调查,查找到李某某家中有妻儿,同时与妻子、儿子共同因拆迁分得一套安置房,但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

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罗虎查询到了李某某家人现在的安置点,并来到安置点试图与李某某家人联系,但多次因家中无人应答无功而返。2022年5月初,罗虎再次来到李某某家人的安置点,终于找到了李某某的妻子。

起初,李某某妻子以自己并不知情为由,对欠款之事拒不承认。当罗虎拿出证据后,李某某妻子又表示,李某某没有留下遗产,全家只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是一家人的唯一居住用房,不是李某某个人所有,没钱还款。李某某妻子对法院的执行行为非常抵触。

罗虎再三释法明理,多次将李某某妻子约至旌阳区法院面对面沟通,明确告知,该拆迁安置房李某某应占三分之一份额。她作为李某某的继承人,若选择继承财产,则应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对李某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通过罗虎坚持不懈地释法和劝说,2022年5月30日,李某某妻子与赵大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欠款由李某某妻子分期偿还给赵大爷。至此,这个陷入僵局的疑难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次日,赵大爷如期收到第一期履行金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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