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贪小便宜吃大亏 女子多次盗窃终获刑

2022-07-27 09:50: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 女子为开店,竟四处偷盗物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被告人练某某想开一家茶馆,为了节约成本将目光放在了德阳市罗江区1788广场各大店铺门口,在3月底先后四次实施盗窃,盗窃物品也是五花八门,有挡雨棚、杜鹃花、广告牌、铁架子、绿植。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追回被盗物品,被盗物品经价格认证总计仅仅不到685元。殊不知,练某在侥幸自己没有花一分钱就得到东西的同时,监控已经记录了她的一举一动,最终练某在第四次盗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庭审中,练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的犯罪行为,在庭中深刻悔罪。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练某犯盗窃罪,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不义之财不可取。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留下终身污点!(文婉瞩 袁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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