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德阳频道 薛伟光)恶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者,法院将严厉打击;确因经营困难、自身也在积极求生者,法院也将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协调双方,促进实现和解双赢局面,既释放了司法机关对困难企业的宽容,也给予机会让这些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2021年,绵竹某矿业公司因环保、疫情等原因,一直断断续续停工开工,公司亏损直线上升,2022年前后,该公司涉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更是不断进入执行程序。为此,绵竹市人民法院先后查封了该公司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财产,但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资产价值较大,但基本为不动产,且设有抵押等权利负担,而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虽然不少,但金额多为数万至数十万之间,仅有一起一千万的案件,远远低于公司资产价值。
执行初期,申请执行人本想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公司的原材料、车辆等较为容易变形的资产,但被执行人反映原材料系代加工方财产而非公司财产,同时,也请求法院协调给予宽限期限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盘活企业。因财产权属存在争议,该部分资产也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该公司又涉及数千名员工的工作生活,执行法官研判认为,一味的强制执行不但事倍功半,还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遂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寻找最优解决方案。
最后,各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数月的暂缓执行期限,也要求被执行人公司积极对外寻求合作解决问题。不久后,经过被执行人公司的积极努力,成功找到了绵竹一集团公司进行合作代加工,公司得以恢复生产,数千名员工也保住了工作岗位。恢复生产不到一个月,被执行人公司就陆续向各申请执行人偿还了一部分债务。随后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前,被执行人也一直在按照和解协议足额履行,部分案件已经得以执行完毕。
针对该案,执行法官表示,对于类似纠纷,消极躲债的,司法机关定会严格依法强制执行;而积极想办法自救求生的,司法机关尽可能以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让涉事困难企业能够“喘口气”“歇歇脚”。需要注意的是,该做法并不会阻碍债权人实现其合法权益,反而有利于债权人。以本案为例,能够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时间的宽限期限,让企业能够继续生产经营,既可以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也有助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最终实现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