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情理并用,柔性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全力保护了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凸显出司法温度。
2019年,绵竹的王女士与杨某经彭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探望权均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民事调解书。但因王女士对杨某心存怨气,在离婚后长达两年时间内,一直拒绝配合杨某行使其探望权。迫于无奈,2022年4月,杨某到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探望权,并提出对拒不配合的王女士予以惩戒(罚款、拘留)的请求。
执行法官对案情梳理分析后,认为如果直接带领杨某前往王女士住处强制执行实现其探望权,虽能够顺利结案,但若是王女士与杨某发生争执,会对小孩心理造成二次伤害。法官考虑再三,决定陪同杨某到小孩就读的幼儿园,让杨某与孩子相认。最终,在分别了700多天后,杨某终于在幼儿园见到了自己的孩子,那一刻,他又激动又开心,紧紧地握住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次日,法官与王女士取得联系,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她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分享了自己养育孩子的经验。经过法官的劝导,王女士和杨某均表示以后一定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共同守护、陪伴孩子,双方也会按照民事调解书配合对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执行法官表示,执行需要“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有“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温度”,特别是在家事案件的执行中,更需要“柔性”执行来化解矛盾纠纷,体现出法律的“温度”。(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