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老人偶遇“神医” 被骗6000元,法院这样判

2022-06-20 18:23: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德阳频道 薛伟光)逛街时,绵竹市民周某某 “意外”遇到了可以治好自己老毛病的“神药”,本以为是天上掉的“馅饼”,却不料是一个谋划周密的“陷阱”。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这起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5月10日,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从外地来到绵竹,在剑南镇通顺巷各自摆摊设点,以通过给人扎针、卖药的方式行骗。当天上午9时许,被害人周某某路过摊位时,刘某某招呼其坐下并向其推销药丸,后又给周某某吃药、假装扎针,让周某某支付6000元药钱,不给钱就不取针。周某某随即到附近的工商银行取钱,刘某某则跟随其后。周某某取款后将6000元钱交给刘某某,刘某某假装将针取下。后经办案民警通知,被告人刘某某于2022年2月16日主动到绵竹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刘某某向被害人周某某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针对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卖药之人”刘某某等人将行骗对象聚焦在老年人身上,在人群密集地摆摊设点,通过扎针、卖药的方式行骗。在看到近70岁的周某某路过时,初步判断对其行骗容易得逞,便主动招呼其坐下,先是询问被害人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在一阵寒暄后,被害人心理放松了警惕,被告人进一步大肆吹捧其药物疗效,被害人逐渐走进了被告人的陷阱,把骗子当成治病神医,最终上当受骗。本案通过公开审理,对以卖药诈骗老年人的不法分子严格依法判处刑罚,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注重适用罚金使其最终在经济上得不到任何好处。

本案承办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加,身体患病的概率也逐渐增加,在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医院就诊,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街头神医”。作为子女要多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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