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案件承办法官主动走进小区,通过释法析理,11件案件中9件得到了妥善解决,成功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系列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德阳市罗江某小区系国有企业家属区,该小区根据国家“三供一业”政策与企业脱离,2019年,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进驻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部分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义务,而以自己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不同意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等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经过物业公司多次催缴,部分业主仍然不履行缴费义务。2022年春节期间,物业公司以部分未缴费业主为被告,向罗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中的11名业主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律师费等。
罗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高度重视,为避免矛盾激化,引起连锁反应,承办法官决定先做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承办法官先到所在社区、小区了解详细情况,适时送达相关文书并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用本院录音电话逐个与11名被告联系或约到本院诉讼服务大厅面对面交流、沟通、协调,从《民法典》《物业服务条例》法律法规,到《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再到日常生活习惯等全方位与被告交流,听取他们的辩解意见及要求,及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并请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化解工作。
春节上班后,物业公司反映,在法院的多方努力协调下,起诉的11名被告中有部分被告主动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履行缴费义务,承办法官借此机会做物业公司工作,对于主动缴纳物业费用的业主,在费用方面适当减少,有效化解矛盾,促使未缴费的业主能够主动履行。
截止2021年2月22日,共有9名被告履行了缴费义务,物业公司向罗江区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该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该系列案件得以有效化解,化解率达81.8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谢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