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法律宣传活动

2022-02-14 14:34: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杨汝丹 德阳频道 薛伟光)2月11日上午,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

活动现场,旌阳区法院法律宣传志愿者们以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重点,面向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讲解了养老服务、网络借贷、线上教育等领域的风险防范。

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利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介绍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讲明说透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公众的警惕性。同时,结合身边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增强识骗防骗能力,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宣传海报3000余张、宣传环保袋1万余个,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展示了旌阳区法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坚定决心,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依法维权。

新闻多一点

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特点

具有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点。

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手法

四种常见手法: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陷阱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第一步:画饼;第二步:造势;第三步:吸金;第四部:跑路。

处非举报电话

德阳市:0838-2221239

旌阳区:0838-2550192

罗江区:0838-3203003

广汉市:0838-5233898

什邡市:0838-8100280

绵竹市:0838-6202178

中江县:0838-7257801

德阳市经开区:028-8127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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