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将法庭开进了当事人的家中。旨在以案说法,有效开展法治宣传,切实走近群众身旁,为群众排忧解难。
原来,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黄某因在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长期卧床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按照法定程序,庭审时被告人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了解了被告人的身体状况这一客观因素后,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从庭审安全的角度出发,罗江区人民法院特安排法警大队干警前往被告人的家中做好现场庭审安保工作。
开庭当日,被告人黄某虽无法起身,但精神状态良好,家属陪同,依法指定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警与承办法官通力配合,时刻关注着被告人的一举一动。由于事前准备充分,过程严谨慎微,经过庭审,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管理运输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二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鉴于黄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取得了谅解,综合考虑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也叮嘱其安心养伤,不要有思想负担,今后要认真接受社区矫正。(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