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1-11-04 17:03: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广汉近四年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超过七成,涉及人员包括教职工、邻居、男女朋友等……”11月4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旨在回应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切,进一步凝聚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发布会上首先播放了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旌心”微课堂——<未保法>之学校保护》宣传片。随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永宏对《白皮书》的目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白皮书》指出,2018年至2021年,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人,不批准逮捕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人,不起诉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人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1人。

广汉地区未成人犯罪类型以侵犯人身权益类犯罪和侵犯财产类犯罪为主。侵犯人身权益类犯罪大多发生在有矛盾的双方之间,动机行为符合青少年冲动、暴躁、容易引发肢体冲突的特性。侵财类犯罪作案动机大多是为了满足上网、赌博等不良需求。

共同犯罪行为占比大,未成年人结伙作案特征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10件,其中7件为共同犯罪,占比70%。外来未成年人与本地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持平。2018年以来,每年有半数的案件系非广汉本地未成年人所为。造成该特点最重要的原因是广汉地处成都平原,交通便捷、城镇繁荣,三大产业发展均衡,因此导致流动人口较多,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也相对较多。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相对集中。广汉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集中在16至18周岁。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14至16岁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这八类犯罪均是重罪,涉及该类犯罪的未成年人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因为16岁之前,未成年人大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有学校与家长的管束和监督。16岁之后,未成年人逐步步入社会,因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容易结交社会不良人员,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制度,聚焦办案主业、聚力保护主职,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的要求,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谢永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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