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法院以“案”强打击助推平安建设

2021-09-09 10:30: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被告人单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被告人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被告人唐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至此,4个盘踞在德阳地区,以制毒、贩毒为主业的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应有的惩处。

2019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某伙同单某等人,在德阳市区租住房屋内,通过购买化学用品熬制毒品液体、结晶,对外出售,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其租房内搜查出固态毒品158克、液态毒品834克,并查获大量化学用品、玻璃烧杯、分液漏斗等制毒工具。2020年2月,案件移送至旌阳区人民法院。人物关系复杂、案情交汇错综,如何厘清事实、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旌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迎来一项大考。

经过2次合议庭合议,1次专业法官会议,承办法官对审理该案有了底气。2020年12月11日,旌阳区人民法院对唐某某等人涉毒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的及时妥善审理,有效打击了德阳地区毒品源头犯罪,斩断了毒品犯罪链条、遏制了毒品犯罪上升的趋势。

对唐某某等人涉毒案件的审理,是旌阳区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旌阳区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案件283件315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17件24人。2021年,受理各类毒品案件117件162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06%。

毒品一日未绝,禁毒一日不止。在“旌城禁毒强基”行动的指导下,旌阳区人民法院在创新审判理念、完善禁毒治理体系上下苦功,以“案”强打击、以“防”固根本,立足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参与综合治理从实从深预防,使“全民禁毒工作”向纵深推进。

“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旌阳区人民法院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举全院之力,全面开展禁毒摘帽专项工作,积极助推平安旌阳建设。”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汝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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