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生而不养”还瞒报财产 绵竹一男子被法院罚款2000元

2021-07-22 17:55: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德阳频道 薛伟光)近日,德阳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快速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缴纳了欠付5年的抚养费,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2016年,张某与熊某洪经绵竹市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夫妻关系,并约定儿子熊某铭由母亲张某抚养,熊某洪每月支付生活费600元,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但直至2021年,熊某铭已快9岁,熊某洪仍然欠付熊某铭抚养费3万余元,熊某铭的母亲张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通知了被执行人熊某洪到庭接受调查询问,熊某洪当庭认可欠付的金额,但是表示目前暂无能力履行,希望暂缓执行。

通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熊某洪名下有一套房产,同时每月也有工资收入,与其申报的财产状况自相矛盾。执行法官再三强调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告知其不如实申报财产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仍然坚称暂无履行能力。面对表面态度“诚恳”但实际行为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此时,被执行人熊某洪的亲属前来表明愿意缴纳所有案款。

鉴于熊某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抚养义务,且在执行过程中未如实申报财产,虽然其亲属代为履行了本次给付义务,但是仍然要给予一定的惩戒措施,以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最终,绵竹市人民法院对其采取罚款2000元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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