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租房未到期 异乡求职的她能退回房租吗?

2021-06-22 17:45: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德阳频道 薛伟光)外地90后女子小李因为工作原因在绵竹租房,但仅租住两周后就因种种问题不想再租住下去。在小李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房东还是不愿意退房退款,怎么办呢?

今年5月,绵阳市安州区的小李在绵竹一公司谋得了任职的机会,可是,由于公司不提供住所,在绵竹无亲无故的小李只得租房解决住宿问题。为了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源,从自身经济状况考虑,小李通过中介在离公司不远的一处老旧小区里租到了一套两居室,并通过中介与房东签定了《租房合同》,缴纳了租房押金及一整年房租,正式开启了异乡工作模式。

可是,在入住这套房屋后,小李逐渐感觉到这套匆忙租来的房子诸多的不足之处。由于房屋临街,一天到晚不可避免的喧闹声不绝于耳;卫生间非常潮湿,总有一股去不掉的味儿;没有防护栏,自己的安全难以保障......在租住两周后,小李越来越对租住的这套房屋失去了信心。可《租房合同》已签,押金和租金已全部缴纳,现在只住了两个星期就要退房,这可怎么办?房东会答应吗?会退还房款吗?小李找到了房东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自愿承担解除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可房东态度坚决,不答应退房退款,协商陷入僵局。找房屋中介协调,同样无果。急得团团转的小李在同事的建议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为此,小李起诉到了绵竹市人民法院。

近日,绵竹市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合同相关规定,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在小李主动解除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前提下,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做通了房东的思想工作,房东主动退还了剩余的房款与租房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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