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伤肇事者没钱 法院启动社会认领解 “燃眉之急”

2021-05-26 16:24: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德阳频道 薛伟光)“谢谢法官同志,不是你们,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当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的法官们把将15000元救助金交到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当事人老胡手上时,老胡和爱人立即热泪盈眶,嘴里不停地说着感谢。

原来,在5.12汶川地震,老胡永远失去了3个子女,长女更是为抢救学生遇难,被评为烈士。悲痛的老胡与孤身一人的许女士相遇,两个孤独的人在地震后重新振作,组建起新的家庭。本想着抱团取暖,安度晚年,不幸却又一次降临。

2019年10月,正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夫妻二人,被斜后方冲上来的小汽车撞成重伤,造成全身多处伤残,老胡长期卧病在床,许女士左脚踝以下截肢。夫妻二人既缺乏医疗费又无人护理,生活极其困顿,再次使老胡陷入了低谷。

接到案件后,本案的执行法官立刻组织人员查证。经查证,肇事司机谢某某承担事故的全责,但其年仅21岁,无固定职业,自己的生活还需要父母资助。此次撞人的车辆也是借来的,没有购买车辆保险。经查控,谢某某名下也未发现任何财产。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

此案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但司法救助资金已经告罄,下次救助周期要等到今年底,显然,以申请执行人目前的身体状态,救助刻不容缓。承办法官立即将案情上报。经研究,旌阳区法院立刻启动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机制,消息发布当天,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冷鑫鸿主动认领15000元。

5月21日,执行法官与德阳市旌湖公证处代认领人来到老胡家中,亲手将15000元救助金交到老胡与许女士手中,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旌阳区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效,立足破解“执行难”,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畅通救助渠道,刚柔并济、化堵为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闻多一点:

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所谓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是指经过强制执行未能执行到位的涉民生类案件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认领,认领人在法院见证下代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旨在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执行工作,形成破解“执行难”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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