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深陷刷单诈骗漩涡 旌阳警方迅速出击斩链条

2021-01-25 11:47: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赵彬羽 记者 张胤媚) “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的大学生,年龄最小的刚18岁,当走进审讯室时,才明白自己已经犯罪了。”近日,记者从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了解到,该局破获了一起网络刷单诈骗案,初步查明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1月19日上午,旌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在“断卡”行动中,发现辖区某高校内有人以兼职为由从事网络刷单诈骗。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对虚假兼职网络信息进行追踪,通过信息研判,最终锁定了一位名叫万某的在校大学生。1月21日,在该校保卫处配合下,办案民警将万某成功抓获。“当时我们在现场盘问万某时,他声称自己并没有参与网上兼职刷单的违法犯罪行为,然后我就去翻看万某手机上的转账记录,发现最近几个月的账单都不见了,但是在挡获当天万某还有一笔交易账单是记录转给一个叫付某的男子,我们怀疑这笔刷单交易账单很可能是万某还没来得及删掉得。”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万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通过信息核查,民警追踪到了万某手机转账账单。“从去年上半年开始,万某手机上的支付宝和微信账单上就存在大量的5到50元不等的交易转账,次数频繁很不正常,而且在某些万某退出的微信群和QQ群中,我们还发现了万某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聊天信息和转账的二维码。” 民警介绍。在证据面前,万某无力狡辩,并声称自己并不知道网上刷单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万某供诉,去年上半年间,万某的高中同学周某找到他,说是有个日薪50元的兼职工作非常轻松,想拉万某入伙;随后,为打消万某的疑虑,周某还将万某以“观察员”的身份拉入到一个刷单的QQ聊天群内学习;看着周某每天只是简单地动动小指头在手机上刷刷单就能秒赚钱,这让万某十分心动,于是便加入到周某的刷单行列中;周某还鼓动万某发展下线,这样钱也能赚取更多。2020年7月,万某又将这个轻松赚钱的好消息告诉了好友付某,并成功让付某入伙。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周某还要求万某每次刷单付款后及时删除账单信息,并教授万某如果面对公安机关民警盘问该如何应对。

当天下午,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立即对周某和付某展开调查,并对二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发现都是在校大学生,周某在徐州某大学就读,而付某竟是万某大学的舍友;随即,办案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返回该高校准备对付某实施抓捕,一组联系徐州当地公安机关对周某进行劝投。“当我们赶到学校的时候,发现付某已不在校,我们就怀疑是不是他听到万某被抓的事情,逃跑了。”民警告诉记者。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学校及周边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付某的行踪;下午17时许,民警在市区某宾馆将嫌疑人付某抓获,经讯问,付某对从事网络刷单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

据付某供述,在万某的推荐下,从2020年7月份开始,断断续续做了一段时间的刷单兼职,获得了700多元的非法利益;同年11月份,付某将老乡曾某、宿友余某和兰某都拉入到兼职刷单的队伍,期间还进行过买卖银行卡、买卖支付宝账号等违法犯罪行为。据公安机关调查,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大学生,年龄最小的付某只有18岁,面对民警德讯问时,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都感到羞愧和后悔。“当我走进派出所的时候我才明白我的行为已经是触犯了法律,这个污点可能会伴随我一辈子。我也希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能给当代年轻人敲一个警钟。”犯罪嫌疑人付某在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同时表示深深悔恨。

1月22日上午,经过民警的传唤,曾某、余某、兰某相继来到旌阳区公安分局,接受办案民警的讯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周某也从徐州赶到德阳,向旌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所有的网络刷单返现都是诈骗,千万不要轻信更不要参与;此外,买卖个人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号,容易造成自身财物损失,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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