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共享电单车扔进河道 四川广汉出租车司机一审获刑10个月

2020-11-06 17:47: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11月5日,四川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汉出租车司机恶意丢弃美团共享电单车案件,涉案的4名出租车司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

今年6月底,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广汉出租车司机疑被影响生意,将共享电单车扔进河道”。网帖的图片、视频中,多名男子抬起一辆黄色的共享电单车,将其举过桥护栏扔进河中,被扔车辆一直发出警报响声。在这些男子旁边,可以看到两辆出租车,其中一辆的后备箱里,还有一辆美团电单车。这段破坏共享电单车的视频,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

据了解,共享电单车是运营企业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故意毁坏共享单车达到一定情节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事件发生后,获悉车辆被破坏的美团电单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报警,广汉市公安局立即对视频记录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违法嫌疑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4名违法嫌疑人肆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11月5日,广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汉出租车司机恶意丢弃美团共享电单车案件,涉案的4名出租车司机以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

美团电单车方面表示,共享电单车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便捷绿色的出行选择,希望大家都能爱护和善待每一辆共享电单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对于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等违法行为,美团电单车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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