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法庭”“微信调解” 绵竹法院多举措助力湖北企业渡难关

2020-09-01 19:17: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记者 薛伟光)“谢谢你们的细心调解,法官同志,我的企业有希望啦!”近日,湖北宜昌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握着绵竹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手,对承办法官这一个多月来对其公司所涉案件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6月,绵竹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原告四川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宜昌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到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该法人表示公司的经营业务(香蕉种植与销售)受新冠疫情、气候等因素影响较大,企业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短缺,并且本人正在老挝种植基地,因疫情管控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希望法院能够多加考虑,在审判方式上予以“照顾”。

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网上开庭。但在“云上法庭”正式开庭时,远在老挝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在云南西双版纳的诉讼代理人因当地网络原因无法出庭。为保证被告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因双方对交付的货物数量分歧较大需进一步核实,承办法官决定本案择期再次开庭。随后,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来到孝德法庭参加庭审。经过上午近三小时的庭审,双方共同确认了货物数量,但对货物质量及合同约定的货物名称与实发货物是否相符等存在分歧。中午,承办法官利用午休时间继续作调解工作,力争在平衡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纠纷。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根据调解协议,被告可在今年10月底前分三次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但若被告不按协议履行,则需支付更多违约金。此协议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共赢的局面。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被告系湖北企业,企业受疫情与气候影响较大,目前的困难只是一时的,如果法院仅依法裁判,虽体现了司法正义,但对被告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一旦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案件中,对双方加大调解力度,虽耗时长,但效果佳,不仅以一种和和气气的方式圆满解决了双方纠纷,也为双方日后继续合作奠定了基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