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两男子盗窃游戏币获利6850元 获刑6个月

2021-03-02 16:01: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杨汝丹 记者 薛伟光)对于很多人来说,在忙碌了一段时间后,偶尔去游戏厅打打游戏,回忆回忆童年时光,是不错的选择。但是,近日德阳有两名男子却盯上了游戏厅打起了游戏币的主意!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被告人倪某伙同被告人林某某多次在德阳市旌阳区某游乐园盗窃游戏币。两人在游乐园各开设卡户,倪某在游戏机运行过程中,用干扰器干扰游戏机运行,使游戏机非正常出币,盗窃游戏币2万多枚。取得游戏币后,倪某和林某某以每300枚游戏币100元的价格进行销赃,以此获利共计6850元。经认定,被盗游戏币市场单价(销售单价)为人民币0.5元/枚,以上被盗游戏币共计价值约为10275元。

旌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02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一审判决:被告人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林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罪使用的电子干扰器、电池、手机两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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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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