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王虹 记者 薛伟光)“谢谢你们,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今年春节前,德阳绵竹市孝德镇村民陈某获得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他紧紧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说谢谢。
2014年,陈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绵竹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事故中的黄某共赔偿陈某20余万元。但是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没能拿到赔偿款。随后,陈某向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约定以每年2万余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给付。原本以为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但在2019年,陈某却没有收到黄某应给付的2万余元赔偿款。2020年,陈某再次向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了解,黄某在2019年8月便前往国外务工,后来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没法回国。考虑到陈某瘫痪生活艰难,绵竹市人民法院为陈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绵竹市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保障民生,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胜诉人巧用“司法救助”,破解执行中的“执行不能”,对当事人发放专项救助金. 2020年, 绵竹市人民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