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省法院2020年度优秀庭审、庭审标兵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情况通报》,评选出2020年度全省法院100个优秀庭审。由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克军任审判长,与执行局副局长罗晖、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萍丽,以及人民陪审员陈福蓉、郭晋玮、彭光勇、廖谦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
该场庭审是旌阳区法院首次由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人胡某因价格低廉及贪图便宜,故意不履行食品经营者的法定检验义务,通过非正规销售市场的渠道,以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购买牛肉,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旌阳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胡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同时禁止被告人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判令小吃店、被告人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9002元。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近年来,旌阳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捍卫舌尖上的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黄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