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FQR621、川F97QW7......德阳交警喊你处理违章啦!

2021-01-29 14:39: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记者 薛伟光)1月29日,德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2021年1月份新闻通气会。会议通报了车牌号川FQR621、川F97QW7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及近期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川FQR621、川F97QW7、川F3G8W9、川FVA582、川FWM907、川F95AQ5、川FJL195、川F00JA3、川F5H6J5、川FBZ926、川FLZ995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2020年12月1日15时许,杨某某驾驶川AAZ***重型半挂牵引车从绵竹方向经成青路向绵远方向行驶,行驶至富新场镇(成青路)路段,与张某某驾驶的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并向左转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杨某某受伤,后杨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成因: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且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杨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交通状态,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交警认定:当事人张某某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杨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2.2020年12月21日晚20时45分许,驾驶人王某驾驶川F37***小型普通客车,从中江县逢春制药厂出发,沿中江县一环路北段向中江县回龙镇方向行驶,于20时59分许行驶至事发地路口时,与赵某某驾驶的从中江县中医院方向,向锦绣花园行驶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成因:当事人王某驾驶机动车在行经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未减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赵某某骑自行车在横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交警认定:当事人王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事故多发路段:罗江区108国道2115.5KM - 2125.5KM。

事故多发原因:支路口多,路口标志、让行标志、减速梗等安全设施不齐,支路主路车辆交汇时易发事故。

在此,德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将至,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离校学生、外出旅客增多,客运车辆载货、私家车出行、走亲访友现象会大幅增加,加之冬春季节雨雪、霜降、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驾驶员要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