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古蓉媛)近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省级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什邡市湔氐镇龙泉村党支部书记刘刚华获得了省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表彰。
“老刘的变化真的很大!”湔氐镇纪委书记刘丽莎由衷地说。原来,刘刚华在担任湔氐镇龙泉村党建指导员期间,曾为了该村获得工程项目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总感觉在同事和领导面前抬不起头,觉得自己的前途从此以后就画上了‘句号’……”受处分初期,刘刚华情绪低落,一度对工作失去信心。
“老刘,处分不是对你工作的全盘否定,只是对你的错误进行纠正和警醒,希望你不要背上思想包袱,正确看待。”什邡市湔氐镇纪委书记刘丽莎及时对刘刚华开展回访教育,通过暖心疏导,逐步解开了他的心结。
受到回访教育以来,刘刚华积极担当作为,将龙泉村打造成湔氐镇清廉村居示范点,带头种植黄背木耳、核桃、樱花以及樱桃等,加大旅游品牌的培育,引导村民参与经济建设,实现增收致富,此次防汛救灾期间,更是勇敢冲锋、积极靠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今年5月,湔氐镇龙泉村与双流村合并为龙泉村,刘刚华任临时党支部书记。
按照《什邡市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办法(试行)》要求,什邡市纪委监委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分类别、多层面、全覆盖回访受处分对象格局,持续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如实填写《回访教育登记表》,建立档案台账,方便受处分人员的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处分期或处分影响期满考核制度,注重回访教育结果的运用,真正达到教育挽救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