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德阳消息(王虹 记者 薛伟光)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某抱着17万元现金来到绵竹市人民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曾某某、李某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赔偿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顺利执结。
原来,在2016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某与曾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双方均受伤,绵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经调查,该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2017年3月,曾某死亡,曾某某、李某以曾某的继承人名义,于2020年3月起诉到绵竹市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某就该起交通事故对曾某进行赔偿。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某应向曾某某、李某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20余万元。但判决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曾某某、李某向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收到该起执行案件以后,认真分析案情,经调查发现李某某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房产、车辆等财产,但李某某是90后、很年轻,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案件不能了结,李某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影响他一生,便通过电话、现场交谈等方式多次与李某某联系交流,耐心做起李某某的思想工作,详细说明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并与李某某父亲多次沟通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同时也及时通过电话向曾某某、李某反馈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建议双方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谈,促进案件进一步协商解决。考虑到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意外因素,双方都是受害人,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人李某、曾某某自愿放弃了部分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当事人双方互相体谅各让一步,最终在法院达成和解协议。而李某某则当场将四处筹措的赔偿款交付给李某、曾某某,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就此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促成案结事了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