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德阳消息 近日,德阳市罗江法院在办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双方情况都较为特殊,一方是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一方是体弱多病的被执行人,调解中,罗江区人民法院邀请了区检察院、社区干部的监督和协助执行,经执行调解,申请人刘某某的家属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双方互谅难处,这件近10年的执行老案彻底了结。
2010年因刘某某修房屋雇请申请人刘某某帮忙,在下屋架时倒地被屋架砸伤,10年来申请执行人瘫痪在床,长期治病和护理花费造成经济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刘某某已有69岁,一直是有病无钱的状况。
11月11日上午,执行人员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时对前期履行执行款情况进行了说明,该案执行金额是11.78万元,多年来被执行人刘某某也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家属已在法院代为领取执行款和司法救助款近58000余元。调解之初,双方互倒“苦水”诉说艰难,执行干警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耐心劝解,最终申请人家属鉴于对方积极的态度和体弱多病的特殊情况,表示体谅对方难处,同意对方一次性给付1.2万元后,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欠款。而被执行人刘某某也深感歉意,双手哆嗦地将四处筹借的1.2万元现金交到了对方家属手中。此刻,原本针锋相对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一方退让,一方担当,顺利和解并化解多年积压矛盾。(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