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黄理科 记者 薛伟光)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申请执行人找法院帮忙执行钱或者物。可就在近日,旌阳区法院不但收到了申请人胥某某赠送锦旗同时还有6000元钱。
这一切还要从旌阳区法院日前成功处置的一起执行案件说起。2019年3月开始,旌阳区法院陆续收到涉及某房产开发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列纠纷20余件,胥某某与该公司的纠纷为首案。经法院判决,该公司与胥某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须返还胥某某购房款25万余元及其利息,另支付赔偿款25万余元。在案件执行中,胥某某请求查封争讼房产,但执行法官到房管部门查到该房产已被该公司备案登记到案外人名下,无法查封,执行工作一度陷入被动。为了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人员马上另行开展调查,及时查封了该公司名下门面一套,并与申请人一同查看了房产现状,为后续处置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初,旌阳区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拍卖,可一波三折,一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又悔拍,经了解,原来是因为该公司因资金欠缺还未对其开发的楼盘办理产权登记,导致执行出现变故。为了保障拍卖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多次与房管部门沟通,要求协助产权过户登记。在前期工作顺利铺垫后,该院再次启动了对查封房屋的拍卖,拍卖价款825000元,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全部保障,买受人也顺利取得产权证明。
通过办案接触,申请人胥某某深知执行工作不易,多次向法官表示感谢,并送上一面锦旗,在听说旌阳区法院还有大量民生案件无法执行时,当场慷慨表示愿意参与社会认领,从所得案款中拿出6000元来用于解决其他案件纠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感谢和支持旌阳区法院执行工作。
旌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7年,该院在全国首创“执行案件社会认领机制”,对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通过社会认领机制,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认领,在法院见证下代被执行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旌阳区法院积极付诸实践,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