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腾退房屋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20-07-09 16:37: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宋开文

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记者 薛伟光)7月3日上午,绵竹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的执行案件采取了强制腾退措施,经过近3个小时忙碌,最终将被占房屋腾空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今年5月,绵竹市人民法院剑南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开宣判了原告郭某诉被告陈某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位于瑞祥路66号的一处房屋归还郭某。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拒绝腾退房屋。随后,郭某向绵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陈某腾退房屋。受理案件后,绵竹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告等法律文书,责令陈某腾退房屋,但陈某仍拒不履行腾退义务。鉴于以上情况,绵竹市人民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保证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开展,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反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多次与被执行人解释,并提前赴执行现场考察,与涉案房屋所在社区进行沟通,还邀请了绵竹市人民检察院、绵竹市公证处、房屋所在地社区及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见证、参与、监督执行。当天上午9点,绵竹市人民法院在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市公证处、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有效地清点腾退屋内财产,并对所有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和全程录像取证。经过近3小时的紧张工作,所有被执行人的私人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将房屋腾交于申请人。随后,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公证处工作人员一起,将被执行人的所有物品搬到其现居住地,本次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据悉,此次执行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同时还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生效法律文书有效执行,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陈亮表示,绵竹市人民法院将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强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手段,合法的程序,不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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