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营造全民禁毒舆论氛围、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近日,旌阳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四川省商贸学校,以同阶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在2019年7月至8月间(处于刑缓考验期),被告人张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共计1.6克,非法获得毒资720元,并容留向其购买毒品人员在其租住房屋内进行吸食。
庭前交流环节,旌阳区法院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同阶审判”项目内容和操作流程,并进行了法治辅导;同时,对毒品的种类、危害及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向商贸校师生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法治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开创防毒、拒毒新局面。
随后,经过庭前会议,庭审开始。学生通过远程视频全程参与案件庭审旁听。
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撤销前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同阶审判”活动是旌阳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全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该模式通过学生志愿者深度参与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由单纯说教、被动接受向亲历性参与、浸润式体验转变,此前已多次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黄许职业中专、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活动。
此次选取张某某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以“同阶审判”方式在四川省商贸学校巡回审理,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评价,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在今后的成长历程中将不断提高防毒、拒毒意识,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治规则,绝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