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王虹 记者 薛伟光)近日,一女子来到绵竹市人民法院,掀开自己的假发说道:“法官,你看,本来我是一头秀丽的长发,现在成光头了,我要起诉理发店”。
原来,李女士在绵竹市一家理发店染发后,一周时间内头发出现大量脱落,最后头发全部掉光。随后,李女士多方体检、治疗,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没有了头发,李女士不敢上街、不愿见人,经常以泪洗面。李女士找到理发店,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经过派出所的调解,理发店暂付医药费500元。李女士认为,理发店操作上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便将理发店经营者起诉到绵竹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其承担自己所有的医疗费用,并支付误工费、精神赔偿金等。理发店经营者称给李女士使用的染发膏有相应的化妆品许可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能查询到染发膏的名字,染发时使用的器具也是合格的,染发的过程没有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原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脱发后果与染发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虽有脱发的后果发生,但脱发可能由身体内在原因、外力作用等多种因素导致,原告现有的证据包括鉴定意见无法证明被告的烫发染发行为,与其脱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告无法举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经调查,原告在染发时,未做皮试,增大了损害的风险,被告应对原告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分担,予以适当补偿。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被告对原告补偿的数额酌情确认为4500元,扣除已支付的500元,被告应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4000元。
本案承办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确定产品质量过关,并且在烫发染发前,先做皮肤过敏测试,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