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薛伟光)四川在线记者从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全国法院系统仅4家法院获此荣誉,川内仅此1家。这是继2019年旌阳区法院团支部被团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后荣获的又一项殊荣。
据介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团中央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目的是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年来,旌阳区法院团支部通过强化学习意识,丰富活动载体,在青年思想引导上谋划新突破,在青年建功成才上寻求新作为,在自身组织建设上拓展新空间,引导全院广大青年为司法事业努力奋斗,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蓬勃青春力量。由该院青年法官审理的“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案”入选“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大典型案例”,审理的“李某某诉某网络公司人格权纠纷案”入选“第三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德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基层十佳工作品牌”和“全市关心下一代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