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渔)4月27日,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德阳市司法局,在一在建工地启动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条例》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包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构建相关机制,压实责任。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目前,德阳农民工超过11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近30%,广大农民工为德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德阳将利用人社大讲堂、人社大蓬车、专项检查等进项目、进工地、进乡镇,大力宣传《条例》。
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了解《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立法原则,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和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提高《条例》知晓率,把治理欠薪上升到法律层面,教育和引导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