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古蓉媛)“这张票据手续不规范,缺少监委会的签字。”“还有这张,一张领条就入账了,白条是严令禁止的。”……4月21日,什邡市洛水镇纪委会同镇财政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
自“清廉村居”建设推开后,洛水镇纪委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村“三资”管理是基层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为回应基层群众的期盼和要求,镇纪委决定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为农村集体“三资”套上“紧箍”。
当天,检查组共抽查了渔江村、家灵村、洛城村和灵江社区4个村(社区),发现存在无正式发票报账、报账标准不统一等共性问题,也发现个别村(社区)存在利用集体资金购买烟、票据报销不规范等个别问题。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将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和《工作提示单》,督促相关村(社区)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和不到位的,还将下发《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书》,严格追责问责。”洛水镇纪委书记谢仪介绍到。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基层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据悉,近年来,洛水镇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力度,每季度对16个村(社区)的集体“三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涉及现金存款、债权债务、非生产性支出、村干部报酬补贴等14项内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到底。
“管好群众的‘钱袋子’是‘清廉村居’建设的关键,我们希望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什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村(社区)监委会作用,调动村级监督力量,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发力,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