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张伟 记者 薛伟光)20年前,田春(化名)向陈丽(化名)的母亲购买了房屋,陈丽的母亲同意将自家承包的土地交由田春长期耕种,并签订了协议。协议签订后,两家人常常因为土地争执不休。日前,在绵竹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一桩困扰双方20年的纠纷化解。
陈丽、陈丽的母亲与田春系同村村民。20年来,因为土地的事,两家人一直不得安宁,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处理无效。
今年3月,陈丽及其母亲一纸诉状将田春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关于土地的协议并且返还土地。承办人接收案件后,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司法所、派出所调查,对案涉土地入村实地考察,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情况进行了解。
为真正找到双方当事人的症结所在,开庭前,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邀请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姚清平参与调解。调解当天从上午9点到11点,承办人一刻不停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若是通过判决对双方当事人的利与弊,为他们提出解决方案。
“田伯伯,争了这么久,其实就是为了心里面的那口气,我只是想要你们的一个态度。”陈丽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其实事情很小,没必要闹得这么复杂。”田春说。
眼看双方态度缓和,即将达成调解协议,又出现一幕。田春的妻子来到了绵竹法院,拒绝与陈丽达成调解协议。承办人将其拉到了一边,耐心地将调解的利弊进行分析,后来田春的妻子表示理解并且同意了调解方案,田春当场支付了剩下的土地租赁费,双方握手言和。
绵竹法院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农村人口法治素养提高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农村土地在管理以及流转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此类案件,不仅要深入调查案件的基本情况,还要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用当事人最容易听懂的语言,讲出法律最根本的表达。判决容易,但不一定是处理纠纷的“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