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古蓉媛)3月10日,一辆超载重型自卸货车一路任性抛洒滴漏行驶至绵罗路时,被罗江巡逻交警查获,经过磅该车超载30.06吨。
当天上午9时55分许,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绵罗路河黄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渝B1A***车牌的重型自卸货车摇摇晃晃行驶在公路上,这辆货车满载砂石,一路任性抛洒滴漏,给道路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示意货车驾驶员靠路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辆不但涉嫌超载,而且还存在抛洒滴漏的违法行为。
经过磅,这辆重型自卸货车限重36吨,总重66.06吨,超载30.06吨。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责令驾驶员进行卸货转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对“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所有货车从业人员,别让货车成为“祸车”,事故可以预防,伤亡可以避免,别因一时侥幸毁了自己、毁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