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古蓉媛)“钱某某作为组长,在清点迁坟数量时责任心不强,导致该组无主坟数据出现较大误差,之后又为了尽快平账,制作虚假财务资料,账外保管资金,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钱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党支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东湖街道纪工委书记宣读钱某某处分决定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的场景。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给我们每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令人深感震撼和触动,在以后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以此案为教训,认真对照检查,不让小错铸成大错。”当天的现场警示教育让东湖街道大地村党支部书记张基芸深有感触
2019年以来,旌阳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读处分决定、违纪党员现场检讨、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循环”利用违纪案件,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使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据悉,旌阳区纪委监委一改过去处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 “照顾情面”“走过场”的状况,要求每个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决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宣布,并填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其中,对于区纪委监委直查快办的案件和具有典型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宣布,并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基础上进行讲评本案,通报同类典型案件,剖析根源,讲明政策规定,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提出整改意见,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违纪案件“活教材”教育身边人,提升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截至目前,全区对43名受处分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
在此基础上,旌阳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采取直接回访、委托回访、重点跟踪回访3种方式,听取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评价等情况,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截至目前,全区已对90余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今年以来,旌阳区纪委监委创新方式将宣读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取得良好效果。”旌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理主任温剑锋说,下一步将围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查找相关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增强案件查处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